几个便衣校尉齐刷刷拱手,
    眼神里透著古怪的恭敬。
    被当成楼太医找来的帮手了?
    也好,只要没暴露身份就行。
    不然算失职处分可严重了。
    万长发拍了拍被绑的通红的手腕,头也不回抬脚就走。
    这帮人出现得太巧,身手步法整齐划一,连应天府衙门都对他们恭敬有加。
    就算他再愚钝,也知道这是太子的人了。
    俗话说,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——
    老朱家什么时候这么好心了?
    看来,得想办法离开应天!
    万长发回到泥马巷时,才发现家中已经被翻了个底朝天。
    药柜倒了三个,锅碗瓢盆碎了一地,满屋子都是药渣和泥水混在一起的中药味。
    他那套蒸馏设备倒是没碎,大概是那帮衙役不认识这玩意儿,懒得砸。
    万长发蹲下身,一片一片捡起散落的器具。
    手术刀没丟。
    他数了三遍,四层十六把,外加四把特製的刀柄,一把不少。
    这才鬆了口气——
    在他眼里,这些东西比他的命都值钱。
    “师傅!”
    楼英从门口跑进来,身后还跟著一个背著药篓的半大小子。
    “跑都跑了,还回来干嘛?”
    101看书 101 看书网体验棒,101??????.??????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
    万长发头也不抬地揶揄他。
    “师傅,我这叫留得青山在!”
    楼英丝毫不觉得丟人,蹲下来帮著收拾,
    “我没跑,我出去找人了。
    不过,还没等我找到衙门口,就听说您被人截走了。”
    “截走?”万长发抬头瞪了他一眼:
    “说得我好像是个娘们儿似的。”
    楼英不接茬,把药篓往地上一放:
    “师傅,王老实还在隔壁躺著呢,他身上那毒——”
    “知道,王大婶不是忘恩负义之人,估计也是被胁迫的。
    哎,他是谁?”
    万长发一抬下巴,看向他身后那个半大孩子。
    楼英身后跟著一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小伙子,皮肤黝黑,一米七左右,长手大脚,五官除了那双黑灿灿的眼睛之外,都很普通。
    “哦,师傅,他叫青和,这是我从老家带来京城的小廝,
    他识字,也懂药材,我把租来的宅子退了,
    以后就跟著师傅混了,所以,连带著把青和也带过来了。
    青和,叫师祖!”
    “师祖好!”
    小伙子很懂礼貌,规规矩矩站著叫人还给他鞠了一躬!
    万长发像是被烫到了脚一样,原地跳起,双手胡乱在胸前摇晃:
    “我去!別別別!什么就师祖?!
    我才二十三岁,收了你这个老哥儿做徒弟已经够扎眼的了,
    好傢伙,你再给我整这么大个徒孙来,
    这太嚇人了。”
    谁知一直在万长发麵前好脾气的楼英却放下手里的东西,一本正经的打躬作揖说到:
    “不不不!
    师傅,学无先后,达者为师。
    不能乱了规矩。
    这个辈分,是绝对不能乱的,不然,以后传出去,人家会说我们师门没有规矩的。”
    “什么师门?
    我压根儿也没打算收徒弟,是你死皮...非要跟著我...”
    楼英急了:
    “错!师傅!
    您医术通神,活人无数,然一人之力终有穷时。
    我先祖一直教导我——医道非私器,乃苍生之福、万世之功。
    师傅难道没听过那句:
    上医医国,中医医人,下医医病?
    师傅之术,可安社稷、护生民,若仅一身独善,未免可惜。
    传一艺而活万命,授一人而安一方,此乃大丈夫济世之举,
    正所谓:
    一人行医,所救有限;
    一脉相传,所利无穷。
    上可辅国安民,下可济世活人。
    师傅若肯收徒传艺,便是以一人之智,成万世之功,此乃大仁、大义、大德。
    他日史书工笔,自有我医门浓墨重彩的一笔。”
    好傢伙!
    这一番话说的那叫一个慷慨激昂,血脉賁张!
    他就说歷史上大名鼎鼎的神仙太公怎么会是一个混不吝,
    还有点儿老顽童趣味的粘人精呢!
    这才是真正的楼英吧?!
    “甭管如何,反正我是师傅的开山弟子是没跑了!
    你,青和,就是我的开山大弟子。
    咱们师门,现在就已经传了三代了,师傅,您看多好...”
    万长发哑口无言,这真是那个史书上的楼英吗?
    做学问的,不是都很清高孤傲的吗?
    这个像周伯通的傢伙,真的会著书立说?
    他微微嘆了口气,摇摇头,站起来,活动了一下手腕。
    “走,先把人救了再说。”
    “哎,好嘞!”
    王家院子里,王老实已经昏迷不醒。
    王大婶儿已经哭干了眼泪。
    嘴里一直机械的嘟囔著:
    “娘对不起你啊,娘对不起你......“
    见万长发来,也没个反应。
    万长发看了楼英一眼,楼英立刻对青和下令:
    ”看著她,別让她过来捣乱。”
    瞧!
    上道儿!
    万长发掰开王老实的嘴,又仔细查看了指甲和眼白。
    牙齦上那条蓝黑色的线比刚才更深了。
    “砷中毒,慢性蓄积,至少三个月。
    昨晚有人给他下了催发的药引,加速了毒素爆发。”
    万长发对楼英说,
    “给我拿绿豆、甘草、土茯苓,再去后院井里打一桶新水。”
    楼英飞快地去准备。
    万长发转头看向缩在墙角的王大婶。
    “王大婶,你大儿媳当奶娘的那个贵人,是在皇宫里吧?”
    王大婶浑身一颤。
    “你的两个孙子,是不是被人带走了?”
    王大婶终於撑不住了,膝盖一软,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:
    “万大夫!对不住!
    我是被逼的!
    那人说只要我把你骗出来,
    等衙门的人把你抓走,就把我两个孙子还回来!
    我要是不照做,两个娃就……就……”
    万长发从官差出现在巷子口时,就已经猜了个七八分。
    他虽然年轻,可三世为人,看人还没走过眼。
    王大婶一家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户,
    平时树叶儿掉下来都怕砸到脑袋的主
    怎么可能会为了银子害人,除非有人胁迫他们。
    再联想到自己莫名其妙被老朱父子给抓去救人,
    那就不难猜了。
    他听说过王大婶的大儿媳去给贵人家做奶娘,没想到竟然是去宫里!
    这么一想,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。
    王家儿媳在宫里说了自己的神仙医技,刚好赶上太子妃血崩,自己被皇宫里的人抓去救人。
    结果自己得罪了太医刘毓,刘毓气不过设计报復。
    一切似乎都解释通了,可是,还有一处对不上,那就是——
    王老实的毒不是最近七天才下的,最少也得有三个多月了。
    三个多月前就开始布局?
    难道刘毓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不成?
    那是扯淡!
    “王大婶您还记得那人什么模样吗?”
    “没、没看到脸,戴著斗笠,声音像个读书人。
    扔下一百两银子就走了……”
    万长发没再追问。
    读书人。
    一百两银子。
    能调动应天府衙役的关係。
    用的还是毒杀刘伯温的配方。
    这条线,已经指向一个他不愿意碰的方向了。
    楼英端著药碗回来。
    万长发接过,先灌了王老实一碗催吐汤,等他把胃里残存的黑血全部呕出,又餵下解毒的方子。
    “三天內只能喝米汤。”
    万长发擦了手,站起来,
    “王大婶,孩子我救不了,但是老实兄弟,我可保他一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