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未长大的绅士怪盗
    亚森·罗宾?
    叶延看著日记本上出现的名字,忍不住瞥了一眼那个意外救下的黑髮男孩。
    恰好,对方也在偷看自己。
    於是两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尷尬对视,然后双双心虚地挪开目光。
    这个男孩居然是亚森·罗宾?
    叶延心里有些惊讶。
    他前世並未读过莫理斯·卢布朗的《亚森·罗宾探案全集》,只是偶然听友人提起过这位传奇人物—
    法国最负盛名的侠盗,被誉为“怪盗始祖”的亚森·罗宾。
    那位友人是个福尔摩斯迷。
    “莫里斯·勒布朗简直是在抹黑福尔摩斯的形象!”友人曾愤愤不平地说:“作为世界第一的大侦探,他怎么可能被绑著任人戏弄,甚至还失手击毙了罗宾的爱人?”
    “难怪柯南·道尔不让他在罗宾宇审中写福尔摩斯,这根本不是版权的问题。”
    通过这些零碎的辐述,叶延拼凑出了美手罗宾的些许事跡。
    问题是原著中的亚森·罗宾到底是哪一年出生的啊,怎么1881年的绅士怪盗还只是一个看起来六、七岁的小男孩?
    如此一来,当罗宾真正以“绅士怪盗”之名崭露头角,福尔摩斯恐怕四十多岁了。
    叶延不禁陷入沉思。
    福尔摩斯活跃於1881至1914年间,而这个世界的罗宾现在还是个孩子,这两位跨越英吉利海峡的宿敌,究竟是如何做到在这种年龄差距下展开传奇对决的?
    【————我们终於成功逃出密道,重见天日,此次营救行动圆满结束。】
    【您成功撰写第七篇完整的日记,获得一本选定书籍的命名资格。】
    日记本的记述到此结束。
    它並未解答叶延心中的疑惑,只是忠实地记录了几人从密道出来的全过程。
    叶延轻嘆一声,正欲与眼前这位还未长大的绅士怪盗谈谈,余光却瞥见史密斯正朝他隱秘地比划著名一个熟悉的手势。
    食指与中指併拢,在背后轻轻一勾。
    动手?
    叶延眉头微蹙。
    这里哪来的敌人需要动手?
    就在叶延疑惑之际,史密斯已经掛著人畜无害的笑容朝贾斯汀警探走去,那副热络的模样活像遇见老友般自然。
    叶延眼皮一跳。
    wait!
    这傢伙难道真的想要袭警?!
    就算要避免做笔录暴露身份,编个藉口提前开溜不就行了?用敲闷棍的手段,日后要是再遇见这位警探,场面该————
    思绪突然一顿。
    叶延眨了眨眼,意识到自己正套著皮。
    所以说,打晕贾斯汀警探的是唐纳德,关他叶延什么事?
    想通这层关节,叶延不动声色地朝史密斯比了个“0k”的手势,同时暗暗绷紧右臂肌肉,若史密斯失手,他不介意补上一记乾脆利落的手刀。
    而在一旁,浑然不知自己的身份已被日记本无情揭示的“勒沃尔”十分忐忑。
    不妙。
    非常不妙。
    他太熟悉那种眼神,短暂的对视中,对方眼中闪过的分明是探究的神色。
    直觉告诉他,对方恐怕已对自己的身份產生了怀疑。思来想去,应该是他之前用刀片提前割断麻绳的举动暴露了自己。
    要找个理由离开。
    马上。
    他可不想作为案件的关键证人,跟著那个警探去警察厅做笔录。
    自己要是去了,绝对会暴露身份。
    但贸然提出离开反而更显可疑,他得想个天衣无缝的藉口。
    “勒沃尔”的思绪在脑海中飞速运转。
    还未等他想出完美的託词,眼前发生的一幕就让他惊呆了。
    那位举止优雅的老绅士前一秒还面带微笑地与壮汉警探握手寒暄,下一秒却以令人猝不及防的速度,给缺乏防备的警探先生一记闷棍,將其打晕了过去。
    当对方的视线转向自己时,“勒沃尔”警惕地后退了一步。
    怎么回事?他们不是同伴吗?
    难道——是內訌?
    冷汗顺著脊背滑下。
    “勒沃尔”飞快地评估著局势,以自己现在的身形和体力,正面衝突毫无胜算。
    自己逃不掉。
    但坐以待毙从来不是他的作风,趁著老绅士弯腰检查警探状况的瞬间,他猛地转身往城堡外衝去。
    “你把那位小朋友嚇跑了。”叶延说道。
    史密斯一脸淡定。
    “那个男孩本来就要逃跑的,我现在相当於帮他找了一个合適的逃跑理由。”
    从出来的那一刻起,男孩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,每一次下意识的肌肉紧绷,都昭示著对方逃跑的打算。
    叶延唇角微扬,没有接话。
    他对罗宾的逃跑企图心知肚明。
    结合已知的零碎剧情,他几乎可以断定对方先前那番说辞八成都是谎言。
    特別是提到的那条钻石项炼。
    如果他没记错,那应该就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“玛丽·安托瓦內特王后项炼”。
    这条被戏称为“杀死王后的钻石项炼”所引发的玛丽·安托瓦內特项炼事件,在法国歷史上也是极具戏剧性的丑闻之一。
    谁能想到,一名女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,竟成为民眾对王后乃至整个法国王室信任崩塌的导火索,更將玛丽·安托瓦內特塑造成代表王室腐败的“赤字夫人”。
    当然,这条王后项炼是残缺版。
    友人为了佐证罗宾的恶劣品行,曾特意举过一个例子,六岁的罗宾就敢盗取德勒—苏比兹家族视若生命的传家宝。
    “虽说他偷项炼是为了给受尽伯爵夫人折辱的母亲出气,但盗窃终究是犯罪。要不是他后来把项炼上的真钻石都物归原主,他根本就不配称得上是侠盗。”
    记忆中友人说这话的语气十分复杂。
    叶延现在回想起来,那分明是“口嫌体直”的表现,嘴上批判得厉害,私底下还不是把罗宾的每一个故事都认真看完。
    能够让读者又爱又恨,便已经证明罗宾是一个十分成功的角色。
    至於说这个世界的罗宾————
    叶延看向那个早已跑远的黑髮男孩。
    一个挺有意思的小孩,希望以后能够再遇见吧。
    “走吧。”史密斯开口说道,耳朵微动捕捉到远处渐近的脚步声:“巡逻的守卫马上就要经过这里,他很快就会发现那位昏迷的警探先生和你弟弟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叶延和史密斯一起快速离开此地。
    急促的脚步声在石板路上迴荡,罗宾已经快要拐过城墙转角,但他却意识到异常,因为自己身后竟没有追兵的动静。
    他喘息著减慢脚步,小心翼翼地探头回望。
    背后空无一人。
    方才还站在那里的老绅士和颓废大叔,此刻已如鬼魅般消失无踪,而金髮男孩和壮汉警探正一同躺倒在草坪上。
    那两个人也逃走了?
    这个发现让罗宾陷入了沉默。
    所以说,这三个人根本就是两个团伙,只是因某种原因暂时合作。
    而现在,合作显然已经破裂了。
    罗宾回过头,在奔逃间迅速撕下偽装,假眉毛与隱形眼镜纷纷扬落。
    空心岩柱。
    法国歷代国王藏宝的地点。
    他知晓那些红披风们的秘密,自己必须带著母亲赶快离开史毕斯伯爵家,搬到一个僻静的乡下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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